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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分类指导 强化监管 创新机制 加大力度 扎实推进建筑节能推广绿色建筑
发布时间:2008-04-07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精神,2007年12月16日至12月29日,建设部组织开展了全国建筑节能专项检查。这次建筑节能检查对象是全国30个省、自治区(西藏除外)、直辖市,5个计划单列市,26个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并抽查了26个地级城市,对受检省市建筑节能总体推进情况和重要专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价,同时抽查了610个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147个在建工程的施工现场。由于这次检查事前准备充分,事中仔细认真,事后收到了好的效果。
一、工作成效
从检查考核结果看,2007年各地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建筑节能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注重机制创新,狠抓监督落实,比较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比例明显提高。根据各地上报的数据汇总,全国城镇1~10月份新建建筑在设计阶段执行节能标准的比例为97%,施工阶段执行节能标准的比例为71%,分别比2006年提高了1个百分点和17个百分点。据此估算,2007年1~10月份新建的节能建筑可形成5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目前全国城镇已累计建成节能建筑面积21.2亿m2,已占城镇既有建筑总量的11.7%。
(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初步建立。国务院提出“开展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与改造示范,在25个示范省市建立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能耗定额制度”。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建设部、财政部确定了第一批24个示范省市,各示范省市已制订了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开展了对本地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基本情况和能耗状况的调查摸底。部分省市已对部分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进行了能源审计工作,北京、天津、上海、深圳已对部分重点建筑实施了分项计量装置的安装,开始建立能耗动态监测系统。北京、天津、上海、广西、深圳、广州、南京、南宁等地已对部分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情况进行了公示,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为下一步进行节能指标考核营造了有利的舆论环境。
(三)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已经启动。国务院提出了“启动北方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1.5亿平方米”的工作任务。建设部已将该任务分解到北方15个省市。财政部会同建设部提出利用中央财政资金对实施改造给予奖励的财政政策,2007年专门安排补助资金9亿元,用于对安装热计量装置的补助。目前绝大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将承担的任务进一步落实到所辖市(区),并启动了相关能耗调查、制定改造计划等基础工作。天津、大连、青岛、银川、唐山等地已率先开展了一批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试点工作。
(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进展较快。国务院提出“启动200个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示范推广项目”的工作任务。为落实国务院要求,建设部、财政部提出了“示范带动,政策保障,技术引导,产业配套” 的工作思路,各地积极响应, 2007年共实施了212个可再生能源建筑中应用示范项目,圆满完成了国务院提出的工作任务。部分省市对本地区可再生能源资源条件和利用条件进行了调查研究,制定了可再生能源“十一五”规划,编制了推广应用的标准规范,研发和集成了技术产品,出台了经济激励政策。有效带动了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规模,据各地上报的数据统计,2007年底,各地太阳能光热应用面积达7亿平方米,浅层地能应用面积近8000万平方米。
(五)推广绿色建筑工作取得新进展。按照国务院提出的“组织实施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项目30个”要求,各地把推广绿色建筑作为促进建筑节能模式转变的重要抓手,积极响应建设部组织的“低能耗建筑和绿色建筑双百工程”,认真组织申报和实施工作,同时结合地区实际,通过编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组织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召开绿色建筑宣传会议等方式,不断加大绿色建筑的推广力度。
二、考核评价结果
从考核评价结果看,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山西、青海、辽宁、湖北、江苏、四川、广西、深圳、大连、青岛、南京、武汉、成都、合肥、福州等省市建筑节能各项工作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政策配套,措施扎实、具体,工作成效明显,形成了良好的建筑节能工作局面,给予表扬。
在新建建筑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方面,江西、贵州、济南等地区在建筑节能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等环节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强。
在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方面,北京、天津、上海、广西、南宁、南京、广州、深圳等省市按要求开展了建筑物基本信息普查、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工作,并按时完成了第一批能耗公示的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给予表扬。广东、河北、河南、浙江、大连、贵阳、宁波、厦门等省市制定了实施方案,相关制度建设和工作力度有待加强,须按要求开展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等工作。
在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工作中,大部分省份对承担的改造任务进行了进一步的分解,落实到各市、区,其中天津市等已将改造任务落实到了具体项目,北京、天津、河北、青岛、大连、银川等省市率先开展改造了一批示范试点项目。过渡及南方地区部分省市进行了建筑节能改造的探索。上海市结合城市综合改造,对近1500万平方米的建筑开展了节能改造;南京市结合惠民工程,每年由城建资金补贴1000万元,用于全市居住建筑旧钢窗节能改造,目前已下达2万多平方米改造计划。内蒙古、山东尚未按要求对改造任务进行分解,需要加快进度。
在推广绿色建筑和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方面,北京、天津、重庆、辽宁、山东、河南等省市已率先执行节能65%的标准,节能水平进一步提高。在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方面,绝大部分省市积极组织建设部、财政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工作,工作开展较好。其中海南省率先在全国提出建设生态省的规划,并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作为重要抓手。江苏、深圳出台政策,在12层以下新建建筑中强制推行太阳能热水系统。辽宁、沈阳大力推进地下水源热泵、污水源热泵、海水源热泵、土壤源热泵技术的应用与示范。河北、内蒙古充分利用当地资源优势, 抓住当前国家加大了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支持力度的契机,大力开发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继续加强建筑节能体制机制建设。认真落实《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确定的基本法律制度,继续完善建筑节能标准体系,研究完善建筑节能经济政策,积极培育建筑节能服务体系,加强建筑节能机构能力建设。
(二)落实新建建筑节能管理相关措施。实施新建建筑市场准入制度,强化施工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的监管力度,力争年底施工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80%以上,实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推动上海、重庆及有条件地区执行新建建筑65%的节能标准,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办好每年一届的国际智能、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暨新技术与产品博览会。
(三)稳步推进北方地区供热体制改革,同步带动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继续推动采暖费补贴“暗补”变“明补”改革。推行按用热量计量收费。完善供热价格形成机制。督促各地落实国务院确定的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1.5亿平方米的工作任务。
(四)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建设及运行节能管理。对新建建筑,把能耗标准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开工建设和进入市场的强制性门槛。对既有建筑,加强运行节能监管,督促第一批24个示范省市完成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任务,及时总结经验,在全国重点城市普遍实施。研究制定用能标准、能耗限额和超限额加价、节能服务等制度。开展节约型高等学校和节约型宾馆建设工作。
(五)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加强已启动的212个示范项目的管理,确保示范项目实现预期节能环保效益,继续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规模。完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标准,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产品产业化基地示范工作,做好“十二五”期间全面推广的准备工作。研究利用太阳能、沼气、秸秆等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解决农村地区用能问题。
(六)依法加强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完善和严格执行现有的节能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落实建筑节能目标责任制,加强考核评价,奖优罚劣。
四、办好第四届国际智能、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大会暨新技术和产品博览会
建设部、科技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决定于2008年3月31日-4月2日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继续联合举办“第四届国际智能、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暨新技术与产品博览会”。本届大会得到了国外政府的大力支持。在这届大会上,英国、法国、德国、美国等都委托了专门的机构与使馆共同组织本国政府、专家、企业参加大会,使得大会在国外的影响力得到了提高。
围绕建筑节能及推广绿色建筑的重点工作,本届大会共设立了绿色建筑设计理论、方法和实践、绿色建筑与智能化、绿色建筑生态专项技术、绿色建筑与绿色建材、绿色建筑与住宅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工程实践、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上的利用与工程实践、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运营监管与节能服务市场、供热体制改革与建筑节能、新型外墙保温材料与技术等十个专题。
同期举办的智能、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新技术与产品博览会,将对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方案及工程实例、建筑智能技术与产品、建筑生态环保新技术、新产品、绿色建材技术与产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工程实践、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上的利用与工程实践、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的运营、监管与节能服务市场、供热体制改革方案及工程实例、新型外墙保温材料与技术等进行展示。
在这次大会上,我们设立了网站,为国内外知名企业搭建桥梁,设立产品发布窗口,创造更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产品和推广国内产品的机会。为企业、政府、技术人员更好地了解新产品、新技术、新需求,搭建好的服务平台,满足不同的需求,为深入开展广泛的商务合作奠定基础。目前大会筹备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