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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出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09-06-08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简称《办法》),以降低建设工程事故率。

《办法》规定,施工单位应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施工。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监理单位应对专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发现不按专项方案施工的,应责令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据悉,《办法》所指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包括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此外,建筑幕墙安装工程,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人工挖扩孔桩工程,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预应力工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也适用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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