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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国务院安委会通报两起重大建筑施工事故
发布时间:2010-08-25
短期内连发两起重大建筑施工事故
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通报指出,上述两起重大事故不仅暴露出一些建筑施工企业存在安全管理不力、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违法违规操作等问题,也反映出一些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有效防止事故发生,国务院安委会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大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力度,督促工程建设各方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通报要求各地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职责。特别是在建筑施工事故多发、频发的地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督促有关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名职工,确保生产安全。
要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各地要督促工程建设各方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特别要针对上述两起事故暴露出的问题,结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加强对施工车辆、设备、机具及其他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防护责任,加强现场检查,确保隐患排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要督促企业开展经常性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长效机制。
对重大事故进行挂牌督办
通报指出,要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强化日常安全监管,严肃查处“三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要对事故易发、频发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如施工现场使用的起重设备、工程车等,加大监管力度;发现施工企业使用不合格产品或未经检测检验的设施设备,要坚决责令其停止使用;对危险工序、工段要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施工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员加强现场监控和技术指导。
要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各地要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较大、重大建筑施工事故及时进行调查处理,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督促有关部门和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采取整改措施,依法从严、从速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据了解,国务院安委会将对上述两起事故进行挂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