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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与辐射防范将列入环保“十二五”规划

发布时间:2011-04-13

《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下称规划)已于近日通过专家论证,经修改完善后将按程序上报。规划突出了重金属、危险化学品、核与辐射等重点领域的环境风险防范。

  近日,环保部和国家发改委在北京联合召开了规划的专家论证会。笔者了解到,规划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深入推进总量减排、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和完善环境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为四大战略任务。

  这四大战略任务在许多方面体现了环境污染治理的新思路。近日,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吴舜泽详细解读了四大战略任务的内涵。

  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促进绿色发展。“十二五”期间,将实施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坚持源头预防,综合推进,强化结构减排,落实工程减排,完善监管减排,推行清洁生产,降低产污强度,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切实解决关系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实现共享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以解决饮用水不安全和空气、土壤污染等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强综合治理,明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加强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维护环境安全,实现安全发展。将核与辐射、重金属、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险化学品等作为防范环境风险的重点领域,完善制度政策,健全防范、预警、应对、处置体系,加强环境监管,着力解决工业化过程中环境安全保障问题。

  完善环境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均衡发展。将环境监管、环境基础设施、环境监测与评估、环境应急、环境信息等纳入环境基本公共服务范畴,健全政府为主、统一标准与分级分区相结合的环境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加强环境监测是环保部“十二五”一项重点工作。据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介绍,“十二五”期间将努力实现3方面的总体目标:监督考核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考核“十二五”环境质量目标达到与否;确保完成环境管理需要的环境监测任务,加快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基本做到3个说清(说清环境质量现状及其变化趋势、说清污染源状况、说清潜在的环境风险);大幅提升环境监测整体能力,努力实现“市县能监测,省市能应急,区域能预警,国家能监督”的设想。

  国家发改委已经公布2011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主要目标: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上年下降3.5%,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氮氧化物4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均比上年减少1.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上年下降7%,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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